懷孕的禁忌之一,是孕婦的房間裡不能搬東西,民間傳統的說法是會觸怒「胎神」而造成流產或早產。不好意思,裘小鈴一向對這種讖緯之說敬謝不敏,我覺得有需要就搬、有需要就釘,沒啥大不了的,比較科學的說法就是,孕婦本人不要搬重物就好了,因為太重的東西會使子宮下垂而造成流產或早產,這我倒是奉行不違的;況且,肚子已經裝了七八公斤的寶寶+胎盤、羊水以及脂肪,腰力實在無法負荷再搬重的東西,所以搬東西的重責大任就交給孔武有力的橘子。然而在 Houston 待產期間,下盤很穩的橘子又不在身邊,搬東西的重責大任就交給我弟。(我弟小嘟 O.S. 我是召喚獸嗎?妳叫我幹麻就幹麻!裘小鈴:那不然咧????)

 

話說回來,來Houston之前我就對房間裡的床很有意見,因為那兩張單人床是媽媽之前的同事要搬家帶不走,而送給我媽的,我媽就將那兩張床擺我房間,當作是我的床了。可是,那兩張床真的是有夠難睡的,不管睡哪一張都會讓我腰痠背痛,所以在來 Houston 之前我就一直跟橘子說,下飛機第一件事一定要去買一張好睡一點的床。沒想到天才的我爸,竟然把兩張twins的床併在一起,其中一張稍矮一點的還鋸了木條架高,使兩張床能夠一樣高。我說要去買新的床(當然自己出錢)爸爸還不太高興,理由是如果我買了新床,這兩張舊床不曉得要擺哪裡(我說丟掉他們又捨不得,唉),第二項理由是,如果先把兩張舊床放在車庫,之後如果爸媽要搬家,就非常麻煩還要多搬一張新床。

 

「可以睡就好了啦」小鈴爸如是說。其實剛到頭幾天,因為時差的關係還算好睡,進入第二個星期之後,就開始有點背痛,加上日漸隆起的肚子造成的背部及腰椎壓力,讓我夜夜不成眠,晚上睡不好,白天自然就偏頭痛;此外,因為床太高了,然後肚子太大我的腰也撐不起來,所以我上床、下床都必須用「爬的」。

 

跟爸媽反應這些事情,他們還是認為「哎呀能睡就好了啦」,可是我覺得,懷孕期將就一下沒關係,如果生完之後坐月子還必須這樣爬上爬下、或是晚上睡不好,我一定會瘋掉。

 

沒辦法,跟老人家沒辦法溝通,只好禱告了,懇求上帝幫我和爸媽溝通,讓我換一張好睡一點的床吧!!! 正當我的床事問題已經瀕臨爆炸階段,正好表弟喬駿要搬家,而他原來住的地方沒有床,所以當時從我家拿了跟小阿姨暫時寄放在我家的大床墊去用,但是喬駿新家有床,所以舊床就必須搬來還了。

 

說到這張床墊的來歷可真不小,可是一路從台灣的台中漂洋過海來到 Houston,旅行了半個地球呢!那是小阿姨以前為了身高超高的哈講表弟訂做的King size 獨立筒大床墊,價格不菲,移民來美國的時候就順便塞在貨櫃裡一起運來,而小阿姨他們搬家到 Chicago 的時候,因為哈講還留在 Houston 唸書,所以床還留在這裡,而直到哈講也要搬去 Chicago時,因為沒啥大件的家具,叫 U-haul 運過去不划算,所以就把床墊「寄放」在我家車庫,而喬駿來Houston 租屋,恰好可以借去用,不過小阿姨有交代,因為床很貴,所以不用的話要記得拿回我家放。

 

除此之外,還因為某個晚上我實在背痛到沒辦法睡了,在客廳沙發上窩了一晚,直到爸媽早上起床才發現;還有大阿姨也聽見我提到床難睡這回事時,也說了上次回台北住在姨丈爸媽的老房子,床有夠難睡,結果好幾個晚上沒睡覺的事情,大人講話了,媽媽終於聽懂什麼叫做床難睡……(嗚嗚,真感謝大阿姨仗義直言)

 

所以,感謝上帝。就在我面臨嚴重的床事時,喬駿正好要搬家了,我弟嘟嘟就把床墊載回來,隔兩天正好爸爸休假、嘟也有空,所以正好可以幫我換床。

 

這張床的重量就省去不說了,總之爸和嘟兩人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床墊給弄上樓,接著把舊床給拆了,換成新床。而原來的舊床下面是幾根鐵架子撐住,放一個base的床墊,上面在放人睡的床墊,問題就是出在這幾根鐵架子。

 

話說小嘟把鐵架拆了之後,就先放在旁邊,而由於哈講的大床墊沒有床架,所以還必須把兩張 twins 的下床墊放在下面,上面再放上哈講的大床墊,這樣高度才夠。所以小嘟把一切都 set-up 好之後,就鬼叫鬼叫,叫在樓下納涼的我上去看一下高度是否ok。我看了之後一切滿意,給小嘟和爸爸 100分,看完之後正要下樓的我,就發生了這個有點慘又不是太慘的狀況。

 

我剛踏出房門,小嘟拿起擺在我房門外地上的鐵架,一個轉彎,鐵架就硬生生打中我的大腿,痛到我站不起來。我傻了,小嘟也傻了,緊張的問說有沒有怎樣,我說還好,是打到骨盆腔下面一點點的大腿上面,雖然離肚子只有 五公分 不到的距離,但是還好打到的是大腿而不是肚子,所以沒事。不過我的慘叫聲卻引來媽媽一陣痛罵「不是叫妳不要上樓嗎,幹麻沒事跑上去」….我很委屈的說「啊因為嘟叫我上樓去看床 ok ok 啊,我哪知道會這麼巧被K中」。

 

打到的當下可是足足痛了半個小時,那時我就跟嘟講說,嗯,明天一定會黑青的,果不其然,隔天一大塊瘀青就出現了,接著整整一個星期,瘀青還沒有消掉。我用 i-phone 紀錄下這次慘烈的瘀青記,可說是我懷孕 35 周以來,所發生最慘烈的意外事件了。

 

老祖宗是有智慧的,因為對早期未開化、沒接受過文明洗禮的婦女們,解釋太多也沒用,所以用「觸怒胎神」幾個字輕描淡寫帶過,以免發生意外事件,所以以後如果有人問我,懷孕期間家裡能否搬東西、釘東西?我會建議,可以做,但是孕婦閃得越遠越好,就算有人請妳「驗收」成品,也必須在百分之百安全無虞的情況下才去檢查,就是工具、鐵架那些全部都收好了才能去),否則並不是會觸怒胎神而造成孕婦流產,而是萬一東西沒釘好砸傷孕婦、或是施工者一個不小心而讓重物撞到孕婦,這後果可是很難想像的耶!所以我說,感謝上帝、哈利路亞,讓我有張好睡的床,又沒有讓鐵架打到肚子,好險好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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